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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数百万药品获刑八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5  浏览次数:1760
通过药贩子购买处方药,再转卖给药店,娄底男子刘焕新私自经营了650余万的药品。4月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娄底市中院二审宣判,

 通过“药贩子”购买处方药,再转卖给药店,娄底男子刘焕新私自经营了650余万的药品。4月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娄底市中院二审宣判,刘焕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刘焕新曾是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发现药品利润很大,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他通过医药QQ群认识了一些药贩子。2014年至2015年1月,刘焕新从王某、洪某、李某等人处购进“泰嘉”“施慧达”“稳心颗粒”等处方药,总金额达6523337元。

 

之后,刘焕新通过上门推销,采用物流发货或直接送货的方式,将所购药品销售至娄底、邵阳等地的近百家药店,已销售药品总金额为300余万元。刘焕新从王某处购进了395盒“泰嘉”,经检验,有150盒为假“泰嘉”。

 

法院认为,刘焕新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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