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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城市名单正式公布!全面影响医械行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次数:6397
四部委联合发文,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公布。6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

 四部委联合发文,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公布。

6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34号),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在此之前的5月2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在近日召开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

当时即公布了30个试点城市名单。此次通知,将30个城市确定下来,并明确重点任务和完成日期,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30个城市进入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如下:

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省(区、市)
试点城市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天津市
河北省
邯郸市
山西省
临汾市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辽宁省
沈阳市
吉林省
吉林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苏省
无锡市
浙江省
金华市
安徽省
合肥市
福建省
南平市
江西省
上饶市
山东省
青岛市
河南省
安阳市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
湘潭市
广东省
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海南省
儋州市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
攀枝花市
贵州省
六盘水市
云南省
昆明市
陕西省
西安市
甘肃省
庆阳市
青海省
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乌鲁木齐市(兵团直属、十一师、十二师)

关于DRG付费,因其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多方利益,势必会对药械行业产生全面影响,

医院在收治参加医保的病人时,医保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这里的“标准”成了多方关注的焦点。详见赛柏蓝器械此前撰文:30城市试点DRG付费,全面影响医械行业!(点击即可查看)

实际上,DRG付费已经成为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多个国家广泛采取的支付方式,其有效控制医疗成本、节约医保基金、降低患者负担的效果已得到具体验证。不过,有医疗器械行业人士提出,医院为了在“标准”下有盈余会不会降低药品耗材使用成本,出现耗材以次充好的情况;以及会不会出现“医院用的器械都叫病人去外购”。

这对医疗机构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四部委的通知,在重点任务部署里就明确提到“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指导参与DRG试点的医疗机构完善内部医疗管理制度,强化医疗行为、病案编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健全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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